关于选派本科学生参加2021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了进一步满足我校学生增加境外学习经历、开拓国际视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需求,根据《2021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管理办法》,学校将选派在籍本科生参加2021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请各二级学院按照文件要求,广泛宣传、精心组织,推荐选拔有意向、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参加项目。
一、项目介绍
(一)资助对象
实习人员可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派出,也可通过单位或个人渠道联系国际组织岗位后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派出。
(二)派往国际组织
重点资助到主要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和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非政府间国际组织实习。实习地点应为海外的国际组织总部及总部外机构办事处等。
(三)选拔规模
国际组织实习项目计划选派750人,选派类别包括实习生、访问专家等;我校推荐名额不限。
(四)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和艰苦地区补贴。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电话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等,资助期限为3-12个月。通过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渠道和自行申请渠道录取的国际组织实习人员资助标准统一确定为1800欧元/人.月、2400美元/人.月或2500瑞士法朗/人.月。以国际组织实习人员目的国发放币种确定应享受的资助标准。如实习目的国发放币种为其他币种,按美元标准发放。赴艰苦地区的国际组织实习人员相应提供艰苦地区补贴,具体根据《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艰苦地区补贴标准》执行。
(五)申报时间
通过单位或个人渠道联系国际组织派出的申请人,可随时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
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派出的申请人,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应提交材料和网上报名指南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并同时向受理单位提交一套书面申请材料。
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按照项目报名指南在线提交申请材料。所有材料应确保齐全、真实有效。
(六)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专栏
专栏网址: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为祖国服务的强烈事业心、责任感、献身精神。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二)申请时应为我校在读本科生。
(三)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诚实守信。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不超过32周岁(特殊岗位要求除外)。
(四)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国际视野和多元文化意识,熟悉国际合作规范。能够适应国际工作环境,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具备熟练运用办公软件的能力。
(五)外语水平良好,精通英语或掌握国际组织使用的其他语言,达到相应国际组织的语言要求。
(六)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在国际组织实习或获得资助的。
2.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的。
3.已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格尚未派出的。
二、项目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登录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国内申请人入口”进行网上报名,“申请类别”请选择——访学类。
(二)申请人按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所需材料准备要求填写申请表、上传申请材料,并于2021年5月1日前将申请表及相应材料(一式两份)提交至对外交流与合作处。电子版发送xhgjhz@xaau.edu.cn
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列表
序号 |
合作机构 |
合作类别 |
1 |
联合国教育、科学与文化组织(UNESCO) |
JPO |
实习生 |
初级专家 |
2 |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CAO) |
实习生 |
3 |
国际电信联盟(ITU) |
实习生 |
4 |
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UNHCR) |
JPO |
实习生 |
5 |
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AO) |
APO |
访问专家 |
实习生 |
6 |
国际贸易中心(ITC) |
JPO |
实习生 |
7 |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 |
实习生 |
8 |
世界气象组织(WMO) |
JPO |
9 |
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UNIDO) |
实习生 |
10 |
南方中心(South Centre) |
访问专家 |
实习生 |
11 |
国际玉米小麦改良中心(CIMMYT) |
访问专家 |
12 |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UNICEF) |
实习生 |
13 |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 |
实习生 |
14 |
国际农业发展基金(IFAD) |
实习生 |
15 |
世界粮食计划署(WFP) |
实习生 |
16 |
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国会(IFRC) |
访问专家 |
实习生 |
17 |
国际移民组织 (IOM) |
实习生 |
联系人:王佳阳 电话:84253015
附件:1. 2021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管理办法
2. 国家留学基金委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工作流程
对外交流与合作处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