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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0〕51号)和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先将2020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推荐范围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高级技能人才,可提出申请。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一线技能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担任厅(局)级及其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厅(局)级及其以上待遇的人员,不得申报。已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不再重复申报。

二、选拔推荐条件

(一)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二)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4.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5.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

6.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7.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为同行所公认。

8.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三)选拔工作要围绕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聚焦关键核心技术、重大基础科学研究以及先进制造、人工智能、集成电路、“大数据”、新材料、能源化工等产业领域,进一步突出需求导向和“高精尖缺”导向。

三、选拔推荐工作程序

(一)各单位按照条件及要求进行选拔推荐,推荐名单(见附表)于4月8日反馈至人事处(电子版材料发到邮箱641035244@qq.com)。(联系人:周兴志;联系电话:18192006227)

(二)学校根据报名情况开展评议推荐和材料申报工作。

附表:2020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选推荐人员表

人事处

2020年4月1日

附件【2020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选推荐表.xls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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