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范围
对2018年开始实施导师制培养的教师进行中期考核,对2017年开始实施导师制培养的教师进行期满考核;2017年以前实施导师制培养被延期的教师一并参加此次期满考核。具体考核人员名单见附表。
二、考核类型及要求
(一)中期考核
培养周期满一年的接受中期考核。中期考核由学院自主进行。主要考核青年教师在培养过程中的个人发展规划、教学资料、听(助)课记录,教学工作总结及导师指导意见等方面内容,并结合一年来的工作表现和教学质量情况等给出合格、不合格的考核结果。
(二)期满考核
培养周期满两年和被延期后期满的接受期满考核。期满考核由基层考核、过程考核和效果考核组成。
1.基层考核形式及内容由学院自行组织,考核结束后给出优秀、合格、不合格评价结果,评价结果报教师发展中心。
2.过程考核由教师发展中心会同教学督导办公室等部门对培养对象培养期内的教学综合评价、听(助)课情况及督导反馈等内容进行评价,并给出优秀、合格、不合格评价结果。
3.效果考核以抽查的形式开展。学校组织专家对培养对象开展抽查听课、资料检查等形式的考核工作,并给出评价结果。
(三)指导教师考核
对期满考核培养对象的指导教师进行考核。指导教师考核由学院自主进行,主要对指导教师在培养过程中的工作态度和指导能力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考核结果,考核结果报教师发展中心。考核结果为合格者,可继续担任指导教师;不合格者,延长一个学期后重新进行考核,考核仍不合格者,暂停导师资格。
三、考核结果及应用
(一)中期考核结果按照合格、不合格等次进行确定。中期考核结果将作为期满考核的参考之一。对中期考核结果不合格者,各教学科研单位应加强培养对象及导师的日常督促与监督管理工作。
(二)期满考核结果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进行确定。各项评价结果含2个以上优秀,且无不合格的,考核结果为优秀;各项评价结果含1个以上不合格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其余考核结果为合格。
(三)期满考核结果在合格以上等次的,且导师考核结果为合格,给予导师2000元奖励津贴。
(四)期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不得继续承担课程主讲任务,应适当延长培养期限(不超过一年),延长期内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本人及导师当年不得评优,延长培养期结束后学校将重新组织考核,经考核仍不合格者,直接调离教师岗位。
导师制中期考核人员名单
序号
| 学院
| 青年教师姓名
| 指导教师
| 考核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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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63am银河线路
| 李鑫
| 王永锋、张赛
| 中期考核
|
2
| 安震
| 丁旭
| 中期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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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曹凤香
| 马莹
| 中期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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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邓璐
| 王栓强
| 中期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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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罗西希
| 孟广慧
| 中期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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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宋梦华
| 谢辉
| 中期考核
|
7
| 魏鑫
| 谢辉
| 中期考核
|
8
| 于嫚
| 孟广慧
| 中期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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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赵肖娟
| 曹静、王琛
| 中期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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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程娅伊
| 马莹、杨常清
| 中期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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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张群兵
| 张金龙
| 中期考核
|
12
| 张阔
| 丁旭
| 中期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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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制期满考核人员名单
序号
| 学院
| 青年教师姓名
| 指导教师
| 考核类型
|
1
| 163am银河线路
| 唐健江
| 马莹
| 期满考核
|
2
| 张亚龙
| 张金龙
| 期满考核
|
3
| 李天麒
| 王栓强
| 期满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