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全面开展我校“教学能力提升活动”的通知》(西航教通字[2019]21号)文件要求,为提高我院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自本学期起,在全院开展“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与范围
163am银河线路本学期(2018~2019第二学期)所有任课教师(含校内兼职教师)
二、活动组织
本次“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活动”由学院、教研室和教学委员会联合组织并实施。
三、活动安排
本次活动分两个阶段,具体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第一阶段
1.时间安排: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4月2日
2.活动实施:各教研室成立活动小组并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教学授课活动,对授课效果进行评价。实施方案请于3月18日中午12:00前交至综合办。
3.具体要求
(1)各教研室根据本学期教学任务,针对每门课程设立相应的课题组,由课题组按照课程教学大纲,将每门课程内容分解为10-15个知识单元(须涵盖该课程全部章节内容),每位教师结合分解的知识单元准备教学设计。
(2)每位教师授课前30分钟,由各教研室随机抽取其中1个知识单元,由授课教师进行讲授,授课时间不少于25分钟,由活动小组组织听课、评议。
(3)各教研室活动小组结合所有任课教师授课效果情况、教学设计等进行评议(评议细则见附件1)和综合排序,并于2019年4月2日前将各教研室本阶段综合评议情况(见附件2)报综合办备案。
(4)各教研室本阶段所有任课教师综合评议排序的后30%教师,必须继续参加第二阶段活动。
(二)第二阶段
1. 4月8日~5月2日,我院成立活动小组,重点对各教研室第一阶段所有任课教师综合排序后30%的教师开展授课。我院组织开展听课、评议等。授课活动内容及要求、方式与第一阶段完全相同。
2.我院于5月8日前将参加本阶段任课教师评议细则表、综合评议表报教务处备案。
(三)第三阶段
5月7日至学期末,教务处联合督导办成立学校教师教学能力提升互动小组,重点对各二级学院(部)第二阶段综合评议排序的后30%教师进行授课、评议等。授课活动内容、要求方式与第一阶段完全相同。
四、其他要求
(一)各教研室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扎扎实实开展授课活动,把本次活动作为夯实课堂教学基础、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重要抓手。
(二)我院所有任课教师均需参加此次活动。(请注意在第三阶段授课效果仍存在问题者,学校将下发有关通报,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每阶段活动结束后,教研室及教学委员会成员根据综合评议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有效措施,指定专人给予第一二阶段后30%的教师给予指导、辅导,帮助我院教师尽快提升。
163am银河线路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一日